参考判决(Décision de référence): 法国最高法院(Cour de cassation,标记为cc)• 案号 N° 03-80.349 • 2003年9月2日 • 查阅判决 →
该判决对您的家庭权利与财产权利作出了重要阐释。以下是其为您带来的改变。
案情概况
被告凡依照1881年7月29日法律(Loi du 29 juillet 1881)第55条(article 55)规定的条件,主动要求就所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的,仍可主张被指控的言论或文字并未损害民事当事人(partie civile)的名誉与声望
法律如何规定
该判决确认了法国财产法(droit de la propriété)的基本原则。
要点提示
- 严格遵守法定上诉期限(délais légaux de recours)
- 妥善保存所有证明文件(产权证书、公证书、往来信函)
- 未雨绸缪:预防性法律咨询的费用总是低于诉讼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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佩鲁卡律师 (Antibes / 全法) — 家庭与财产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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